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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一切显现法即是中观的所破
来源:释妙宗 日期:2018-02-14 浏览量:4566

释妙宗

 


诸法从本以来远离一切戏论,虽有种种显现,而不动如虚空。然世间凡夫依靠俱生无明的牵引,对于清净平等的真如法界见为山河大地等种种差别相的诸法,并进一步妄执诸法有其真实的自体,此乃法我执。复于自相续五蕴的刹那坏灭性上妄执有人我,生种种贪嗔烦恼,从而起惑造业,依十二顺次缘起,长劫流转于三有轮回之中不得解脱。大悲世尊怜愍众生为虚妄法所惑,虽有恒沙自性功德而不得受用,故而初转四谛法 轮令众生厌离轮回,生起人无我的智慧,再转般若无相法轮,令众生领悟一切万法本自空寂,无有种种善恶美丑等差异,本来平等,无有所得,无有垢净,进而发趣大乘。更有佛陀亲自授记的龙树菩萨弘扬般若殊胜教法,著中观理聚论,从而开创甚深见之根持中观,以方便众生解悟佛所传之甚深般若义。后有月称、清辨等诸大论师开创应成、自续等派,相继广弘中观之学。

详察中观宗派的精要,不过破立而已,因为除了破妄显真并无余事。是故,学人欲从“破除一切显现法是中观宗的关键”这一点来阐述自己学习中观的一些感悟,进而延伸到全知麦彭仁波切《定解宝灯论》中的第一问答“见是无遮抑非遮”, 第五问答“二谛何者为主要”,第七问答“中观有无承认否”,《辨答日光论》中所说“胜义非心境,许心是世俗”的精要, 以及中观应成派与自续派之差别,二转法轮与三转法轮之汇融义。

一、认定所破法为理所破和道所破

依《菩提道次第广论》中宗大师所说,总所破略说有二种,谓道所破及理所破。

其中道所破即修道的障碍,无余归摄在烦恼障与所知障之中。因为众生没有现前二种解脱果位的缘故,便知道凡夫的心相续中定有二种障碍不令果德现前,此即烦恼障与所知障。前者障碍暂时之解脱,令人不出离分段生死,后者障碍究竟解脱,令菩萨不离变异生死。由障碍两种果位,故道所破数目定为两种。六度违品之贪、恼、嗔、懈怠、散乱等分别心,此等为烦恼障;而行六度时的三轮执著之心,此等为所知障。以上主要依据补处菩萨至尊弥勒的《宝性论》、《辨中边论》所说而概括。另有萨迦果仁巴大师许道所破为一切虚妄迷乱,然意义上已含摄前说,因为一切虚妄分别无非障碍两种解脱,从其作用上,定然归摄在障碍解脱生死之烦恼障与障碍一切智智之所知障二者之中,而二障的起因是人我执与法我执。此二种执的能对治即是二种无我,因为生起了能对治的智慧,即是遣除了所对治的无明黑暗,犹如光明生起则黑暗消失不见,并非是光明将黑暗驱除。

二、理所破为人我和法我施设处——一切显现分

理所破需要随顺道所破之故,所以理所破即是作为道所破的人我执与法我执之所执对境——人我与法我。因为人我执与法我执都属能取的心,只要将它的对境——人我与法我抉择为空性,那么人我执与法我执的分别妄念即能随之熄灭,故全知麦彭仁波切于《定解宝灯论》这一辉耀千古的著作中,以“若未生起妙定解,岂能灭尽劣增益”乃至“若未断除恶轮回,岂能灭尽恶痛苦”等颂着重指出大乘修道首重确立定解,而定解的生起,要求我们于所破境再再以理观察,故知若没有两种无我的定解,则一切修行犹如暗中觅物终究无获,不成解脱之因,正因如此,认定所破实为遮破正行之基础。我们已将理所破认定为人我执与法我执的两种对境——人我与法我,而人我执是缘自相续五蕴执著为一个实有、独立自主的补特伽罗,故知人我执是缘自相续五蕴显现法而产生的,所以欲破除人我执,当以破除五蕴之显现为要,如龙猛菩萨云:“何时有蕴执,尔时有我执,由我执有业,由业而有生。”而法我执的产生,则是于一切万法执著为实有,或者其执著落于无边乃至二俱、非二俱边,执著方式总之不出此四边的范围,故破除一切显现则能遣除法我执。综上所述,欲破除两种我,只须破除两种我的施设处——一切显现分;若能破除一切显现,就如同既已推倒墙壁,则其上面的花纹便不加功用自然除灭。以此之故,全知麦彭仁波切将理所破抉择为一切显现分。

三、遣除他宗之遍计

下面叙述破除他宗之理。两种我之因即为迷乱众生心识前所显人法等,由此关要可知,他宗所谓“柱子以柱子不空,柱子以其上实有空,故而不破显现,而独破实有”实为荒唐可笑。因为,实有之执缘显现而起,并非有离显现之外的实有耽执,若唯破实有,则可问汝等破不破显现。若谓不破显现,则有离显现之外的实有执单独成立,如是则破除外道的离蕴我亦能遣除众生的俱生人我执;若谓破显现,则失毁汝等自宗。依此破人我的关要比度推知,破法我亦须破除万法显现之体,而非其上之其余遍计他法。由此而知,全知麦彭仁波切在《定解宝灯论》第一问答中说自宗所持为究竟无遮见之甚深密意。

四、应成派和自续派破显现之差别

此中云破除一切显现法之破除“一切”指应成派与自续派所破之不同。因为所破一切显现无非是迷乱心识前显现之人、法等,按六识来说,可分为前五识及其前所显现境与第六意识及其所缘境,而自续派在抉择圣者入根本慧定时,仍分开二谛,许世俗谛中显现法有其自体,如是则有此分开二谛的第六意识分别念自身及其所缘境中世俗自相保留不破,而其余一切法于胜义中悉皆破除。故而应成与自续派差别在于:应成下手 狠绝,不留余地,直接干脆如全知麦彭仁波切所说“令一切显现直接消失于本地”,与宁玛自宗大圆满直断见解同一密意;而自续有所保留,破而有立,于破生后立一无生,究其原因,是为了不破世俗谛中世俗之自相,以免成为根本无有世俗。究竟中观见是于世俗法自体上抉择其为离戏,并非将世俗法分开二种体性抉择其于胜义中无、世俗中有,因如此会使得一般修行人于世俗法念念不舍,遵循这一意趣,自续派所保留的分开二谛的第六意识分别念必定成为应成派的不共所破法,所以说,应成派所抉择的为究竟胜义,而自续派的见解只能说是暂时的随同胜义。

五、胜义应立为无所缘

由此引发开来,全知麦彭仁波切在《辨答日光论》中说“胜义非心境,许心是世俗”为所立与能立之关系,其目的亦是为了说明:凡心前有所显现或心有攀缘境,则成世俗,非胜义之心境,故趋入胜义之关要应为心无一切攀缘,而非将胜义立为所知,否则胜义仍无法成离心之境,而堕在世俗一方里。如果初学者执著需要有一个显现法与空性双运,或如同自续派所说胜义中无与世俗中有两者双运,则虽有如幻如梦之觉受生 起,此仍非胜义,尚堕于分别念戏论范畴内。

佛子寂天于《入行论智慧品》中说:“若实无实法,悉不住心前,尔时无余相,无缘最寂灭。”只要心前有自相的显现即是戏论,因为法性空无自相,故《辨法法性论》中亦说:“有法现则法性不现。”所以,乃至中观自续派所保留的最后一个分别念及其所缘相似胜义,我们亦不能心存不忍,否则无法趋入胜义之境。胜义是对凡夫庸俗分别念彻底的颠覆,不颠覆则无法趋入不生不灭的实相涅槃之境,反而会有“凡夫无勤即能现前胜义”的过失。诸多圣者皆异口同声说:“言语道断,心行处灭”,超越言语思议的范畴,远离一切是非,方能成就圣者的不共所证。由上所述,可将一切显现抉择为心的攀缘境,只要是心之所缘就决定要破除,只有这样方能有入胜义之机缘;即使保留一个如幻如梦的显现与空性双运,仍只如黑白绳搓在一起,不成真正无二双融。初学者于真空胜义应理解成无有一法可见可得、显空双泯之无二大双运。

全知麦彭仁波切在《定解宝灯论》中回答第三问“入定有无执著相”时,肯定于无有分别、无有任何作意中入于根本定,亦因心无有攀缘境方为真实胜义。

六、二三转法轮圆融而不相违义

般若无相与光明如来藏汇融之义亦由此昭然若揭。二转为自空中观,而三转与二转并不相违,因为如来藏自体不空,以其上客尘空,如来藏的客尘即是二转自空所说种种虚妄戏论, 是故只有于如来藏离开种种戏论,方能证悟其真实自性。他空中观所说具恒沙功德之如来藏仍离不开自体为远离一切戏论之行境,故须破除一切显现法,亦即下至色法上至佛的一切智智皆需抉择为自空的远离一切戏论;中观抉择万法实相的空性一 方,而三转宣说了明分,此二分非为他体,是本体的两个侧面。

总前所说,只有破除一切显现之自体,方能显露万法空性的本来面目,方能趋入无缘最寂灭的真如之境,由此成立破除一切显现是中观宗的关键。

 

 

参考文献

 [1]《中观总义》益西彭措堪布。

 [2]《中观宝鬘论》龙树菩萨。

 [3]《定解宝灯论》麦彭仁波切。

 [4]《辩答日光论》麦彭仁波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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